關于申報2021年流通惠民項目的通知
發表日期:2020-07-27 10:37來源:固原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編輯:
固商投發〔2020〕62號
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開發區管委會:
為保證2021年流通惠民項目實施質量,確保項目資金按時下達并發揮積極作用,根據《自治區商務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流通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寧商通〔2020〕87號)精神,現將申報2021年流通惠民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特色商業街區提升改造項目
(一)支持方向。按照商務部特色商業街區和高品位步行街建設有關要求及固原市全城旅游總體布局和建設實際,2021年重點支持輻射范圍大、運營前途好的特色商業街區。鼓勵引導實施主體改善街區經營環境,提升服務質量和檔次,打造特色商業街區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提升街區拉動消費的能力。
(二)支持內容。重點支持特色商業街區改造提升基礎設施、街區美化亮化、文化氛圍營造,積極引進老字號品牌和非遺傳承人等項目。
(三)申報方向。申報項目須符合下列條件:
1、街區必須是已建成投入運營或2021年10月前投入運營;
2、具有明確管理主體,具備鮮明經營特色,裝飾風格協調一致,街區長度在300米以上并具有良好的發展空間;
3、輻射范圍大、運營前景好;
4、街區交通、治安、消防等安全防范設施健全,管理規范、經營環境良好,消費環境安全舒適。
(四)項目申報材料要求。項目申報材料須包括:
1、特色街區實施主體(管理方)簡介;
2、特色街區改造提升實施方案(街區范圍、輻射人口、中遠期發展規劃內容、建設期限、投資計劃等);
3、2021年街區品牌宣傳計劃和促進消費活動實施計劃等;
4、項目所在縣(區)商務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二、品牌連鎖便利店建設項目
(一)支持方向。按照商務部《關于推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的工作通知》要求,支持實體零售企業轉型升級,推動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發展,擴大便民服務范圍、提高便民服務水平。
(二)支持內容。重點支持零售企業以直營或加盟方式發展連鎖便利店、擴大經營范圍、完善服務功能、提高統一配送能力和便民服務能力。
(三)申報條件。申報項目須符合下列條件:
1、企業經營情況良好,現有自營連鎖店在10家以上;
2、新增連鎖便利店必須統一管理、統一形象標識、統一設施配置、統一商品采購、統一物流配送。
(四)項目申報材料要求。項目申報材料須包括:
1、項目實施企業簡介(營業執照復印件);
2、2021年品牌連鎖便利店建設方案(計劃建店數量、門店位置、輻射人口、建設時間、投資額,效益分析;中遠期發展規劃內容,完善物流配送和便民服務功能計劃等);
3、2021年品牌連鎖便利店宣傳計劃和促進消費活動實施計劃等;
4、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三、綠色商場飯店評選認定
綠色商場(超市):對照《<綠色商場>行業標準》(SB/T11135-2015),綠色飯店(餐廳)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寧夏餐飲業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十條規定》《餐飲業服務質量管理規范》等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商務廳制定的有關標準,結合轄區實際,對符合條件的商場(超市)、飯店(餐廳)進行摸底排隊。國家級、自治區級綠色商場優先分別從十萬平方米和五萬平方米大型商場中擇優評定。
四、“寧夏老字號”認定工作
按照《自治區商務廳關于做好保護和促進“寧夏老字號”工作的通知》(寧商通〔2020〕63號)要求及《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字號企業認定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寧夏老字號”企業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條件,積極培育轄區老字號企業,做好第二批“寧夏老字號”企業的認定儲備工作,并將實際認定需求及時匯總上報。
五、有關要求
(一)各縣(區)在推薦項目時必須嚴格項目申報要求,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認真篩選,并對推薦項目優先順序進行排序。
(二)所有申報材料按項目逐個裝訂,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于2020年8月10前以正式文件上報市商務投資促進局。
聯系人:商貿流通科 李 靜:2088801
郵 箱:350870612@qq.com
固原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